此申請適用於已完成18 VAC 125 - 20 - 54教育要求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個人:
教育:從美國心理學協會(APA),加拿大心理學協會(CPA),心理臨床科學認可系統(PCSAS)或相等同的認可計劃獲得臨床心理學、諮詢心理學或學校心理學博士學位,成功畢業。作為博士學位課程的一部分,您還必須具有:
經驗:已完成或在董事會批准的居留權,以完成 1、500 小時的受監督實習或受監督駐留經驗,以提供臨床心理學服務。
在您已從步驟 2 索取或取得適用文件之前,請勿啟動網上申請。提交不完整的申請將延遲審核和批准程序。
開始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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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申請入口網站中,上傳適用的文件。PDF 檔案格式是首選的。
以下是您可能需要在申請入口網站上傳的文件:
在網上申請門戶內,支付申請費。
Virginia心理學委員
會 psy@dhp.virgini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