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豁免申請允許持牌的殯儀服務持牌人或殯儀館主任擔任記錄經理,同時經營兩家殯儀館,並在兩家殯儀館之間分配時間。
為了符合困難豁免的資格,這些機構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這兩家機構已經營至少三年;
- 在過去三年中,這兩家機構每年的平均殯儀召喚總數不超過135 ;且
- 兩個機構之間的距離為50 英里或更短。
是的,委員會必須批准困難豁免,持牌人才能在一家以上的機構擔任記錄經理。
應提交「豁免全職經理」申請以供考慮。處理申請時需繳納首次申請費 $150.00 。
初次申請時,您必須提交 (1) 每月生命統計報告的副本,或 (2) 由 EDRS 系統產生的報告的副本,以顯示過去三 (3) 年每個機構所處理的喪禮。
若要申請豁免全職經理人的續期,您必須提交最近一 (1) 年每個機構的每月生命統計報告或由 EDRS 系統產生的報告副本。
是的,您必須在每年 3 月31st 之前,使用「全職經理豁免」申請表更新您的困難豁免。續期申請手續費為 $100.00 。
Virginia 葬禮委員會董事和醃製商
電子郵件:fanbd@dhp.virgini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