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應用精靈-口腔甲面外科醫生註冊診所

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

我首次申請我的口腔面外科醫生診所

我希望恢復我的口腔面外科醫生註冊診所

   

初始申請  

您已表明您希望申請口腔甲面外科醫生註冊診所。

依據18 VAC 60 - 21 - 310每一位執照的牙醫,均以口腔顎面外科醫師的身分執業,定義見 § 54 。 1 - 2700條規定,其執業資格應向執業委員會登記。

請閱讀網上申請說明,並按照立即申請按鈕開始在線申請程序。

恢復  

您已表示您希望恢復過期的口腔面外科醫生執業註冊。登記已過期超過一年,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能考慮恢復職:

請將此信息郵寄至:

健康專業系牙科
委員會
9960 梅蘭大道,套房 300 維吉尼亞
亨利科 2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