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七月 30,2026
於 2026 屆大會會期中通過的 HB970 與 SB178,促成了 Virginia Code § 54.1-2729.01 的制定,關於牙科助理的執業。
根據 § 54.1-2729.01。牙科助理執業(於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牙科委員會將不會核發齦上潔治與牙冠拋光證書。督導牙醫師負責在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後,向牙科助理核發證書。
此類認證文件應由持照牙醫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保存,並於委員會要求時出示。 請參閱 Va.法典 § 54.1-2729.01(C)(2).委員會將不負責保存認證.
§ 54.1-2729.01. 牙科助理執業概述了牙科助理在獲得牙醫認證以執行齦上潔治和冠面拋光之前,必須具備的幾項培訓和監督強制性要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其中包括:
如需完整的法規詳情,請直接參閱 § 54.1-2729.01. 牙科助理執業。 本委員會無法提供法律建議或解釋法律;個人應諮詢律師以獲取指導。
Virginia牙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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