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認證的藥物濫用輔導員必須至少完成 10 聯絡時間進行藥物濫用方面的持續教育,而認證的藥物濫用輔導助理必須於每年續期前至少完成五個接觸時間的藥物濫用問題的持續教育。
1.繼續教育學時應由18 VAC 115 - 30 - 50 A 或18 VAC 115 - 30 - 62 A 中列出的核准提供商提供,且課程內容應與18 VAC 115 - 30 - 50 B 或18 VAC 115 - 30 - 62 B 一致。
2.在弗吉尼亞州的初始認證後首次續訂,不需要完成持續教育的證明。
B. 在續期日前,董事會可根據證書持有人書面要求,根據合理原因,授予最多一年的延期,以完成持續進修要求。此項延長不得證書持有人免除持續進修的要求。
C. 由於證書持有人在續期日前書面要求,如臨時殘疾、強制軍事服務或正式宣告災難等情況,委員會可根據證書持有人無法控制的情況,對全部或部分持續進修要求授予豁免。
D. 所有證書持有人必須持有文件正本,包括證明所得的學分時數或參與證書的官方成績單,持有續期後三年。
E. 董事會可對證書持有人進行審核,以確認是否符合續期的要求。證書持有人應要求提供學分時間或參加的文件。
F. 紀律令所要求的持續進修時間不得用於滿足續期要求。
法定機關
§§ 54。1-2400 和 54。弗吉尼亞代碼的 1-3505。
歷史筆記
源自弗吉尼亞州登記冊卷 36,第 11 號,eff。二月 19,2020。
答:申請成為藥物濫用輔導員認證考試的申請人須:
1.持有學士或學士後學位;及
2.已通過以下其中一項計劃完成 240 時鐘時間的藥物濫用教育教學訓練:
a. 獲地區認可的大學或學院;或
b. 符合本條 B 款規定的研討會和工作坊,並由下列其中一個人提供或批准:
(1) 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機構;公立學校系統;或持牌醫療設施。
(2) 美國婚姻和家庭治療師協會及其州分支機構。
(3) 美國州諮詢委員會協會。
(4) 美國諮詢協會及其州和當地分支機構。
(5) 美國心理學協會及其州分支機構。
(6) 康復輔導員認證委員會。
(7) NAADAC 及其州和當地分支機構。
(8) 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
(9) 國家認證顧問委員會。
(10) 由董事會認可的國家行為健康組織或認證機構。
(11) 已獲美國州諮詢委員會或其他州諮詢委員會批准為持續職能贊助商的個人或組織。
B. 藥物濫用教育。
1.在藥物濫用輔導教學訓練的 240 小時中,最少須在註冊監督前完成 120 小時。
2.每位申請人必須在以下每個 13 區域獲得最少 16 時鐘時間:
一、人類行為動態;
b. 藥物濫用的跡象和症狀;
c. 輔導理論和技巧;
d. 持續關懷及個案管理技巧;
e、恢復過程和預防復發方法;
f. 專業導向及道德;
g. 濫用物質的藥理學;
h. 創傷及危機干預;
i. 同時發生的疾病;
j. 文化能力;
k. 藥物濫用輔導方法及治療規劃;
l. 團體諮詢;及
m. 藥物使用和濫用的預防、篩查和評估。
C. 作為治療或治療計劃的一部分參加的團體和課程,將不被視為教育經驗的任何一部分。
法定機關
§§ 54。1-2400 和 54。弗吉尼亞代碼的 1-3505。
歷史筆記
源自 VR 560 - 01 - 03 § 2 。 2 ,有效。8 月 1991;修訂後,弗吉尼亞州登記冊卷 10,第 14 期,eff。五月 4, 1994; 第 19 期,第 18 期,全文六月 18, 2003; 第 25 期,第 26 期,全文。十月 15, 2009; 第 36 期,第 11 期,全文。二月 19,2020。
A. 申請為藥物濫用輔導助理認證的申請人須:
1.已取得高中文憑、一般教育發展證書或專上學位;及
2.完成以下其中一個課程中的藥物濫用教育:
a. 獲地區認可的大學或學院;或
b. 符合本條 B 款所指明的教育要求的研討會和工作坊,並由下列其中一個人提供或批准:
(1) 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機構;公立學校系統;或持牌醫療設施。
(2) 美國婚姻和家庭治療師協會及其州分支機構。
(3) 美國州諮詢委員會協會。
(4) 美國諮詢協會及其州和當地分支機構。
(5) 美國心理學協會及其州分支機構。
(6) 康復輔導員認證委員會。
(7) NAADAC 及其州和當地分支機構。
(8) 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
(9) 國家認證顧問委員會。
(10) 由董事會認可的國家行為健康組織或認證機構。
(11) 已獲美國州諮詢委員會或其他州諮詢委員會批准為持續職能贊助商的個人或組織。
B. 藥物濫用教育。教育將包括接受藥物濫用輔導教學訓練的 120 小時。每位申請人必須在以下每個 13 區域獲得至少八個時間:
一、了解人類行為的動態;
b. 藥物濫用的跡象和症狀;
c. 輔導理論和技巧;
d. 個案管理技巧及持續照顧;
e、恢復過程和預防復發方法;
f. 專業導向及道德;
g. 文化能力;
h. 創傷及危機干預;
i. 濫用物質的藥理學;
j. 同時發生的疾病;
k. 藥物濫用輔導方法及治療規劃;
l. 團體諮詢;及
m. 藥物使用和濫用的預防、篩查和評估。
法定機關
§§ 54。1-2400 和 54。弗吉尼亞代碼的 1-3505。
歷史筆記
源自弗吉尼亞州登記冊卷 19,第 18 號,eff。18 月 2003;修訂後,弗吉尼亞州登記冊卷 25,期 26,eff。十月 15, 2009; 第 36 期,第 11 期,全文。二月 19,2020。
Virginia諮詢委員會
電子郵件:Coun@dhp.virginia.gov